大家好,我是朱嘉明。
首先,我預祝由百易傳媒(DOIT)主辦的第十七屆中國數據與存儲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大數據時代的危機與挑戰(zhàn)——在DAO(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分布式自治組織)原則下構建分布式存儲、分布式計算與分布式能源的未來”。
我們都知道,世界范圍內所有的經濟都在發(fā)生全方位的轉型,轉型的核心是過去以實體經濟為基本特征的經濟形態(tài)向數字經濟形態(tài)轉型——也就說,我們都同意人類正處在數字經濟的時代。
數字經濟時代,無非是說在這個時代大數據成為了生產要素。以我所見,大數據不僅成為了生產要素,而且會繼續(xù)成為第一生產要素。
大數據的特征及其發(fā)展帶來的潛在風險
大數據有哪些特征?人們已經做了無數的討論,但是大數據的根本特征其實就是兩點:
一、大數據的增長模式和物質產品的增長模式是完全不同的。物質生產模式是可以通過GDP、通過貨幣計算的一種增長模式,即使在極度高速增長的歷史時期,增長的速率也不過是10%左右;而大數據本身的增長速度是呈指數形態(tài)的。
二、實體經濟與大數據所表現出的均衡性是不同的。在實體經濟狀態(tài)下,經濟在宏觀上和微觀上都能夠實現一定程度的均衡,包括供給與需求的均衡,都是通過價格均衡實現的——實體經濟的結構型特征使得實體經濟至少具備周期性的穩(wěn)定。而大數據在快速膨脹和增長,其原始狀態(tài)是非結構性的。
大數據本身的這種爆炸性的、以急速增長為特征的發(fā)散型的、非結構狀態(tài)的增長,導致數字經濟的時代所面臨的最大潛在危機是,如何處理非結構狀態(tài)的大數據的膨脹。這意味著在大數據時代或者是信息爆炸時代,過去傳統(tǒng)的生產單位或者傳統(tǒng)的公司模式已經難以適應;同時,更大的問題是,在相當程度上在工業(yè)時代所形成的法律結構和框架正在被動搖。
所有這些都直指一個方向:人類必須尋求一個如何處理和解決因為大數據非結構化和大數據增長規(guī)模所形成的一種延時風險,以及所導致的“超宏觀經濟”社會問題。更重要的挑戰(zhàn)是,人們對于傳統(tǒng)的基礎結構的認知和對能源需求和供給的認知會被動搖。
從理論上說,如果不從根本上,從制度和結構上加以解決大數據的問題,所謂的“熵”的威脅將如影相隨。
前一段時間,基于對比特幣、以太坊長遠可能存在的危機有過一個關于“經濟抽象”的考慮。 “經濟抽象”有很多不同的解釋,它是指一種數字經濟的極端狀態(tài)的價值規(guī)律,就是信息所造成的熵發(fā)展到極端狀態(tài)下的另外一種表述。
今天我非常嚴肅地借用這樣一個機會來討論實體經濟時代經歷過、總結過的危機問題;我們現在面對的是,正在形成的數字經濟社會將面臨的危機和潛在威脅,這種威脅正在浮出水面,所造成的資源浪費,所造成的交易成本都有可能超出人們的想象。
應對挑戰(zhàn)的兩大對策
人類有太多的經驗來針對基于實體經濟的生產過程危機、蕭條或者金融危機,但還沒有足夠的經驗來針對正在形成的數字經濟時代可能發(fā)生的危機和挑戰(zhàn)。如前面所說,這些危機的核心或者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數據作為生產要素與傳統(tǒng)的生產要素諸如資本、土地和人力資源具有不同的性質、特征和擴張模式。
在這樣情況下應該怎么辦呢?現在只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強化并實現對大數據時代的中心化管理、中心化控制。在這方面,所有國家、政府相關的監(jiān)管機構都做了相當的努力,也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同時,所有訴諸于強力集中化或者中心化的選擇,始終處于滯后狀態(tài),面臨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壓力。
另外一種選擇,就是DAO模式。唯有通過DAO模式才能夠解決在信息數據成為主要生產要素時代,數據成為社會基本元素,成為人和人連接的新的特征。DAO原則是一個唯一可抵消因為數據大爆炸時代社會管理成本急劇上升、傳統(tǒng)模式嚴重滯后這樣的困境所帶來的影響,因為首先一種在DAO原則下所形成的一種基于區(qū)塊鏈的普遍性的、隨機性的智能合約體系會被建立,來應對信息時代人與人的關系,陌生人之間的關系急劇強化的趨勢。
從集中到分布,從分布式再到集中的矛盾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解決方案是實現三個分布式的緊密融合:第一個分布式是分布式存儲,第二個分布式是分布式計算,第三個分布式是分布式能源。這樣的復雜狀態(tài)下的復雜性社會和復雜性系統(tǒng),歸根結底都是由信息和數據自我生產力、自我分裂能力、自我增長模式所造成的。
解決如此復雜的新時代、新趨勢正確的思路就是前面所說的“DAO”。把“DAO”這個詞更加具體的解釋就是,要分解——把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按照一個合理的模式加以分解。分解之后所形成的一個經濟、社會的組織方式當然就是分布式。
現在,已經可以清楚的認知:要解決數據分布式存儲,必須在法律上、制度上和技術上實現廣泛的、普遍的分布式存儲。對大數據的存儲曾經有過一個歷史的認知過程:原本大數據是分散的,后來認為要集中起來,才有了云計算、集中式存儲的概念,后來發(fā)現集中式存儲不能被少數的集中式存儲的工具和模式所壟斷,于是又有大量的新的集中式的分布式存儲的存在。
當下,人們已經被各式各樣的APP所左右,這就是分布式存儲與應用的一個模式。在未來,即使云的存儲都要分布式,分布式存儲必然需要分布式計算,因為分布式存儲、分布式計算都會導致對能源需求的持續(xù)增長,而人類的能源供給支撐有限,集中性的能源供給已經無法匹配分布式信息存儲和計算:它要求我們改變對待信息存儲和計算的能源模式。這是對傳統(tǒng)能源產業(yè)的一次很大的革命——不僅要訴諸新的能源方式、新的能源的變成電力的儲能方式,還要改變所有相關的技術體系和價格機制。
總結
總的來說,我今天強調了三點。
一、不要認為數字經濟時代、數字經濟形態(tài)不存在危機——它們是存在危機的;而且這個危機不僅在積聚,有些危機正在浮出地平線;
二、對于數字經濟時代的危機的嚴重性必須充分估計,而這個危機的本質就是面對大數據時代的威脅。目前我們沒有對應的和強大的成熟措施。有可能這種危機所造成的后果超出了人們的想象,對人類造成的危害會超過實體經濟對人類所造成的包括過剩和蕭條的威脅;
三、解決和預防這樣潛在危機的出路,就是在DAO原則下尋求如何解決分布式存儲、分布式計算和分布式能源的有效結合。在這個過程中將引進更多的潛在的技術,除了人工智能,我們也要關注量子科學,關注量子計算的能力。
在2020年代向2030年代過度期間,人們面臨的根本壓力不是數字經濟時代來臨不來臨的問題,而是數字經濟時代自我生命力所構成的潛在危機,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今天,我們已經看到了這樣一個方向,一個趨勢,那就是在DAO原則下,通過構建分布式存儲、分布式計算和分布式能源,支撐人類未來經濟和社會架構。
謝謝大家!